咨询投诉指南
1.请留言者在留言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指南。
2.留言者须依照客观事实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留言,不得在本网站恶意攻击(投诉)他人(他单位),不得谩骂,不得发表具有反动性、威胁性、诽谤性或其他任何触犯法律的言论,出现此类之一者,博翔教育在线有权将其删除。
3.为了及时回答学生提出的问题,为更多的咨询者提供咨询服务,请咨询者不要就同一个或相同、相近的问题重复提问,在留言前,可先运用站内搜索功能搜索自己需要的主题,这样可以及时搜到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,极大地节省了自己的时间。
4.对于在本网投诉的案件,我们将悉数解答,但不能进行无理投诉,干扰博翔在线的正常工作。在投诉案件正式进入法律程序后,投诉者要积极配合博翔教育在线完成调查取证工作。
5.投诉要以客观事实和相关证据为依据,不能主观臆造,且在投诉发表后,将确凿的证据材料(发票,收据,音像资料,简章,文件,公告,规定等均可作为证据),通过快递,信函或传真等方式传至博翔在线;不能伪造证据,一经发现将不予处理,情节严重的,将追求其相关的法律责任。
6.投诉者必须详细填写自己的姓名,联系方式和地址等个人情况(此信息将会采取保密措施),并尽可能提供投诉对象的地址,联系方式和联系人,以便我们及时开展投诉调查取证工作。
7.博翔教育在线首要任务是普及教育政策法规、教育知识、提高学生和家长的维权意识,避免和减少被侵权事件的发生,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,指点学生和家长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。
8.博翔教育在线只是一个媒体,不具备国家教育行政管理职能,没有行政处罚权,但博翔教育在线具有媒体监督的作用,主要通过法律手段为权益受侵者提供法律援助,包括法律调解和法律诉讼,并为权益受侵者提供相关文件文本。
9. 博翔教育在线既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,也维护教育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,坚决反对恶意诽谤其他机构的行为。
10. 在纠纷产生后,我们往往采用的是息讼解纷原则,而不是唆使学生(或单位)一定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去解决面临的问题,这是符合我国法治精神的,减少了学生、家长和司法机关的诉讼成本,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。 |